利率市场化(银行基层支行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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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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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率市场化,银行基层支行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影响?
我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提问者是一个基层网点人员还是一个总分行层级的决策者。但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基本上只有分行层级的银行机构才有利率定价权,而且还需要在总行的转授权范围内,所以这也就决定了,无论利率再如何市场化,基层支行永远是执行者而非利率定价的决策者,所以,能做的,也只有及时将捕捉到的利率方面的市场信息向上级反馈,以便决策者更快更准的做出利率方面的市场决策,掌握主动。
2. 利率市场化在我国是如何实现的?
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略晚于其他发达经济体,因而有较多经验可参考。吸取海外的经验教训,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遵循的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见表1)。
(一)第一阶段: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开始上浮(1993—1999年)
按照一般经验,在放松存贷款利率管制之前,先要借助货币市场找到一个能够较好反映市场上资金供需情况的均衡利率,以此作为其他利率的参考,或称为“锚”。因此,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从货币市场开始的。
1996 年6 月,央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一年后的1997 年6 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也放开。1998 年8 月,国开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这一步骤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货币市场的均衡利率逐渐形成。
与此同时,在1998—1999 年间,央行连续多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银行开始锻炼利率定价能力。
(二)第二阶段: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开始浮动(1999—2013年)
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央行开始稳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1999 年10 月,从大额、外币存款入手,开始了对存款利率市场的探索。央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并在2003 年7 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等部分外币小额存款的利率管制。
2002 年3 月,央行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8 个县(市)的农信社(城关网点除外,即市区、县城的网点除外)开展试点,允许试点农信社存款利率上浮30%,贷款利率上浮70%。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信社支农、支小的力度显著加大,验证了此前利率管制不利于银行完成风险定价的结论。因为其他商业银行依然实施利率管制,部分地区的农信社还借此抢占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个人客户的市场份额。
2004 年10 月,央行完全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依然有上限2.3 倍,但一般触碰不到),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 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也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与此同时,银行的存款利率均允许下浮,且下不设底。
2005 年3 月,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全面放开。2007 年1 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正式投入运行,央行希望其将来能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参考利率。
2007 年美国次贷危机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曾一度停滞。
2012 年6 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 倍;同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 倍。一年之后的2013年7 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下限取消,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完全实现了市场化,但金融机构形成风险定价能力的水平高低不一。另一方面,票据贴现利率管制也一并取消,改变了原先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定价。
(三)第三阶段:存款利率完全放开(2014年至今)
2014 年11 月, 为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2 倍,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了适当合并。2015 年,存款利率上限又先后缓步提升至1.3 倍、1.5 倍。上述政策出台后,当时的大部分银行都是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足见存款的“均衡利率”远高于当时的上限。2015 年10 月24 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形式上基本完成。
而之所以说这是“形式上”基本完成,而不是“实质上”完成,是因为部分银行实质上仍未具备存款、贷款的定价能力,为防止银行在存款上恶性竞争,全行业继续实施存款利率行业自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银行约定存款利率上浮的自律上限,对存款利率继续构成了一个无形的天花板。此外,由于种种非市场因素的存在,也尚未完全形成通畅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市场利率变动之后,不能有效带动存贷款利率的同向变动,两套利率仿佛各行其是。
3. 利率市场化近义词?
这是一个市场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是一个有点难度的问题,根据我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利率市场化的定义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有时也被称作利率自由化。
所以利率市场化近义词应该是利率自由化。
4. 利率市场化资本帐户自由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如何有机结合起来?
关于这个问题,有个很经典的理论叫"不可能三角理论";
不可能三角理论是学者们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推理而来的,即固定汇率、资本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有效性三者只能选其二。一般说来,大国都希望保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若要实现资本自由流动,就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蒙代尔本人并没有做过如此明确的表述,克鲁格曼将“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和货币政策有效性,这三者不能全部满足”,归纳为不可能三角理论。现在针对中国的实际情景,提出协调推进金融改革:
我们不能机械地将某种金融改革观直接应用于我国的改革中,而应该将国外的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金融改革过程中,应该深入考察、全面分析经济金融体系的变化发展,防范金融指标的超调。教条地坚持“大爆炸式”改革理论或者“先内后外”、“先外后内”等金融改革模式,而不考虑实际情况的变化,无异于“刻舟求剑”,改革也难以成功。根据开放宏观经济理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协调推进金融改革,才能减少金融指标超调。大致意思就是说摸着石头过桥,慢慢改。
5. 小额存款利率能高于大额利率吗?
朋友们好,明确回复:如果真的是,利率市场化,的确会出现两种情况:1,同款产品,小额存款的利率不会高于大额存款的利率。2,特定的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有可能高于,甚至高很多于,大额利率。现在,已经露出了这样的苗头。
首先,来了解,为什么同款存款产品,小额利率不能高于大额利率:
这是因为,如果是同一款的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无法高于大额利率。例如,同一个,5年期存款产品,5万元利率4.5%,20万就可以达到5%左右。如果规定,5万元以上的利率为4%,很显然人们就会拆分存款,20万存4个5万的。
小结:同一银行,同一营业厅,同一个产品,小额利率,不能高于大额利率,因为无法实行,不具有市场基础。
其次,利率市场化,同一银行,特定的存款产品,不同银行,同类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有可能高于大额利率:
1,同一银行,特定存款产品,小额,高于其它大额利率:例如,有的银行,三年期,20万大额存单利率为4%。
但该银行另一款,特定网落存款一年期,360天,到期付息产品,50元起存,年化派息率就达到了,4.3%。很典型。二者同时存在,与同一个银行。
2,不同银行,同类产品,小额利率,反而高于大额:例如,A银行,三年期大额存单,20万起存,利率为3.98%。而B银行,5万元起存的大额存款,三年期利率为4%。这是竞争的结果。
小结:利率市场化,的确有可能出现,特定情形下,特定产品的,小额存款利率,高于大额存款利率。同时,即使是同一银行,同一款产品,销售的地区不同也有可能,小额高于大额,所谓的地区差别。
最后,来总结分析:
利率市场化,的确是有可能出现,特定情形下,小额的利率,高于大额的利率,这种情况,目前已有这样的迹象。
另一方面,如果真的利率市场化,银行间的竞争会白热化(毕竟目前有4000多家银行),到那时,安全,稳定问题,还要更多考虑,需要结合存款保险,优化存款,确保,高息安全拿到手。
6. 简述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
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是根据市场需求主动浮动利率满足市场需求。
7.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开端是什么?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四个阶段。从1996年6月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到2015年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标志,我国利率市场化历时近20年才宣告初步完成。总体而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主要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以外汇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为锚,1996-2003)、发展阶段(先贷款后存款,2004-2013)、全面开放阶段(专攻存款利率,2013-2015,)和最终深化阶段(实现利率并轨,2015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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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率市场化,银行基层支行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影响?
我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的提问者是一个基层网点人员还是一个总分行层级的决策者。但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基本上只有分行层级的银行机构才有利率定价权,而且还需要在总行的转授权范围内,所以这也就决定了,无论利率再如何市场化,基层支行永远是执行者而非利率定价的决策者,所以,能做的,也只有及时将捕捉到的利率方面的市场信息向上级反馈,以便决策者更快更准的做出利率方面的市场决策,掌握主动。
2. 利率市场化在我国是如何实现的?
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略晚于其他发达经济体,因而有较多经验可参考。吸取海外的经验教训,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遵循的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见表1)。
(一)第一阶段: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开始上浮(1993—1999年)
按照一般经验,在放松存贷款利率管制之前,先要借助货币市场找到一个能够较好反映市场上资金供需情况的均衡利率,以此作为其他利率的参考,或称为“锚”。因此,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从货币市场开始的。
1996 年6 月,央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一年后的1997 年6 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也放开。1998 年8 月,国开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这一步骤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货币市场的均衡利率逐渐形成。
与此同时,在1998—1999 年间,央行连续多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银行开始锻炼利率定价能力。
(二)第二阶段: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开始浮动(1999—2013年)
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央行开始稳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1999 年10 月,从大额、外币存款入手,开始了对存款利率市场的探索。央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并在2003 年7 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等部分外币小额存款的利率管制。
2002 年3 月,央行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8 个县(市)的农信社(城关网点除外,即市区、县城的网点除外)开展试点,允许试点农信社存款利率上浮30%,贷款利率上浮70%。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信社支农、支小的力度显著加大,验证了此前利率管制不利于银行完成风险定价的结论。因为其他商业银行依然实施利率管制,部分地区的农信社还借此抢占了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个人客户的市场份额。
2004 年10 月,央行完全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依然有上限2.3 倍,但一般触碰不到),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 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也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与此同时,银行的存款利率均允许下浮,且下不设底。
2005 年3 月,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全面放开。2007 年1 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正式投入运行,央行希望其将来能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参考利率。
2007 年美国次贷危机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曾一度停滞。
2012 年6 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 倍;同时,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 倍。一年之后的2013年7 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下限取消,金融机构可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率完全实现了市场化,但金融机构形成风险定价能力的水平高低不一。另一方面,票据贴现利率管制也一并取消,改变了原先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定价。
(三)第三阶段:存款利率完全放开(2014年至今)
2014 年11 月, 为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2 倍,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了适当合并。2015 年,存款利率上限又先后缓步提升至1.3 倍、1.5 倍。上述政策出台后,当时的大部分银行都是将存款利率上浮到顶,足见存款的“均衡利率”远高于当时的上限。2015 年10 月24 日,央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形式上基本完成。
而之所以说这是“形式上”基本完成,而不是“实质上”完成,是因为部分银行实质上仍未具备存款、贷款的定价能力,为防止银行在存款上恶性竞争,全行业继续实施存款利率行业自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银行约定存款利率上浮的自律上限,对存款利率继续构成了一个无形的天花板。此外,由于种种非市场因素的存在,也尚未完全形成通畅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市场利率变动之后,不能有效带动存贷款利率的同向变动,两套利率仿佛各行其是。
3. 利率市场化近义词?
这是一个市场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是一个有点难度的问题,根据我查阅相关资料显示,利率市场化的定义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有时也被称作利率自由化。
所以利率市场化近义词应该是利率自由化。
4. 利率市场化资本帐户自由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如何有机结合起来?
关于这个问题,有个很经典的理论叫"不可能三角理论";
不可能三角理论是学者们根据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推理而来的,即固定汇率、资本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有效性三者只能选其二。一般说来,大国都希望保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若要实现资本自由流动,就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蒙代尔本人并没有做过如此明确的表述,克鲁格曼将“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和货币政策有效性,这三者不能全部满足”,归纳为不可能三角理论。现在针对中国的实际情景,提出协调推进金融改革:
我们不能机械地将某种金融改革观直接应用于我国的改革中,而应该将国外的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金融改革过程中,应该深入考察、全面分析经济金融体系的变化发展,防范金融指标的超调。教条地坚持“大爆炸式”改革理论或者“先内后外”、“先外后内”等金融改革模式,而不考虑实际情况的变化,无异于“刻舟求剑”,改革也难以成功。根据开放宏观经济理论,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协调推进金融改革,才能减少金融指标超调。大致意思就是说摸着石头过桥,慢慢改。
5. 小额存款利率能高于大额利率吗?
朋友们好,明确回复:如果真的是,利率市场化,的确会出现两种情况:1,同款产品,小额存款的利率不会高于大额存款的利率。2,特定的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有可能高于,甚至高很多于,大额利率。现在,已经露出了这样的苗头。
首先,来了解,为什么同款存款产品,小额利率不能高于大额利率:
这是因为,如果是同一款的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无法高于大额利率。例如,同一个,5年期存款产品,5万元利率4.5%,20万就可以达到5%左右。如果规定,5万元以上的利率为4%,很显然人们就会拆分存款,20万存4个5万的。
小结:同一银行,同一营业厅,同一个产品,小额利率,不能高于大额利率,因为无法实行,不具有市场基础。
其次,利率市场化,同一银行,特定的存款产品,不同银行,同类存款产品,小额利率,有可能高于大额利率:
1,同一银行,特定存款产品,小额,高于其它大额利率:例如,有的银行,三年期,20万大额存单利率为4%。
但该银行另一款,特定网落存款一年期,360天,到期付息产品,50元起存,年化派息率就达到了,4.3%。很典型。二者同时存在,与同一个银行。
2,不同银行,同类产品,小额利率,反而高于大额:例如,A银行,三年期大额存单,20万起存,利率为3.98%。而B银行,5万元起存的大额存款,三年期利率为4%。这是竞争的结果。
小结:利率市场化,的确有可能出现,特定情形下,特定产品的,小额存款利率,高于大额存款利率。同时,即使是同一银行,同一款产品,销售的地区不同也有可能,小额高于大额,所谓的地区差别。
最后,来总结分析:
利率市场化,的确是有可能出现,特定情形下,小额的利率,高于大额的利率,这种情况,目前已有这样的迹象。
另一方面,如果真的利率市场化,银行间的竞争会白热化(毕竟目前有4000多家银行),到那时,安全,稳定问题,还要更多考虑,需要结合存款保险,优化存款,确保,高息安全拿到手。
6. 简述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
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是根据市场需求主动浮动利率满足市场需求。
7.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开端是什么?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四个阶段。从1996年6月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到2015年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标志,我国利率市场化历时近20年才宣告初步完成。总体而言,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主要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以外汇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为锚,1996-2003)、发展阶段(先贷款后存款,2004-2013)、全面开放阶段(专攻存款利率,2013-2015,)和最终深化阶段(实现利率并轨,2015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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