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偷税举报被受理(要花几千万弄死别人孩子的饭店老板娘触犯刑事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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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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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生斌偷税举报被受理,要花几千万弄死别人孩子的饭店老板娘触犯刑事责任了吗?
三张图得出答案!
真的有必要严查,看看这个嚣张跋扈的女老板娘是否有“涉黑、涉恶”背景!竟然胆敢当着警察的面,直接威胁恐吓他人!
初步的处理结果为:双方均被行政拘留,遛狗恶女子邹某某殴打他人、言语恐吓威胁他人的违法行为已被坐实,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小孩的母亲因为与邹某某动手,也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这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当我看到这份通告的时候,不禁心里面产生了一个疑问:“保护自己的孩子,怎么也受到了处罚?就算动手,这不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吗?”
随后,警方也是做出了解释,网络上流传最为广泛的一则视频是“第二段”、先前还有一段视频,也就是第一段两人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视频当中介绍说:邵某某的孩子受到惊吓之后,随即就与邹某某开始了激烈的肢体冲突,这才是处罚她的原因!
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好奇、很想请教一下某某:“如果是你家的孩子遇到没有拴绳的狗,受到了严重的惊吓,你会怎么做?能不能给个正确的示范啊?”
果然有钱人底气就是足、如果没有背景,敢当着警察的面说:“敢动我的狗就给你孩子刺死!”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恐吓吗?
关键这个女人还自报家名,说是徽州宴的女老板娘、这一点干的不错,至少不需要网友花心思去揭她的老底!
乍一看、这个徽州宴的女老板娘还挺自觉的。
是否触犯刑法?是否触犯了刑法,就要看当事人在当时做出了怎样的危险举动。中国的人都看到了,在事发时,该名女子是大声的嘶吼,并且扬言“就算是刺死了你家孩子,也赔得起!”
由此可见,主观的意愿非常的恶劣。而且对于伤害对象是有着明确的提及,虽然没有开展具体的行动,但是属于威胁他人生命、对他人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小孩子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这很显然就是构成犯罪!
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应该是符合该案情!
该名女子扰乱社会公序、《刑法》第293条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范围限定:
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其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等
从目前的事态情况来看,该名女子无礼在先,还殴打他人,这也就太过于随意了;尤其是第二条、徽州宴的女老板娘用金钱来侮辱对方、践踏对方人格;并且还恐吓小孩,扬言要剥夺他人生命,这种情节实在过于恶劣!
最可以判定为性质恶劣的,就当属上面的这张图!事发现场是由公安干警在场,该名女子仍然态度强硬,且誓不摆休。现场视频内容上传到网络上之后,又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反响,情节当属恶劣。
遛狗新规早就出来了应该是早在5月1号之前,有关于遛狗与拴绳这一问题,就做了立法层面的限定!法律都已经明确的提及“遛狗不栓绳是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该名女子依然是置若罔闻、“顶风作案”,罪行应当加重!
可能有人会说“遛狗不栓绳是做了立法层面的规定,但还是有人不知道啊!这样能不能从宽处理?”
这种问题就太过于幼稚、作为普通人而言,对于刑法又有多少了解呢?难道说犯了事,以“不知情”为由,就能开脱吗?
很显然是不可能的!
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依然是有人屡教不改,违反法律,就必定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事发过后,徽州宴是面向公众作出了道歉、但是这样的道歉不要也罢!其中网友关注的内容就没有提及,违反社会公序良知的言行和行为,与当前的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必须要予以强烈的抵制才行!
构建文明的社会氛围,是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然而总有这样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徽州宴女老板娘就是最真实的写照,估计她的丈夫这会儿应该气坏了吧?
心里估计早就咬牙切齿:“这糟婆娘、现在还看你有没有几千万!老子都要被你坑死了……”
有一说一、老板娘邹某某可以被写进“坑夫教科书”,她以一己之力直接掰倒整个企业,实力还是很强劲的,这一点大家都承认。
社会各方反应像出现这种影响较坏的事件,经过在网络上的持续发酵之后,那必定是会引起“口诛笔伐”。因为邹某某的言论,颠覆了大众的三观!
更是触及到了现代社会当中一个“痛点”,那就是遛狗不栓绳!对于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尤其是近些时日,经常就有不拴绳的狗伤人的情况发生,难道这些无德的狗主人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吗?
其实也难怪了、每个群体当中总会有这么一些蛀虫,他们硬是凭借着“一己之力”,给整个群体招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就比如说吧!其实还是有大部分人在遛狗的时候选择栓绳、然而就是因为有邹某某这样的人的存在,让大家在有意无意当中就直接忽视了“遛狗栓绳的人的存在”,转而目光更多的是看向那些“遛狗不栓绳的人”。
这也难怪了!因为总有这么一些人,不懂得什么叫做“道德、廉耻”,总会做出这么一些违反社会公序良知的事情。
徽州宴可真的是火了一把!各地的主播都在纷纷赶到现场去进行直播,可见其热度到底是有多高,能够让外省的主播也能够驱车千里赶到,看来、邹某某这次真的要栽了!
网友评论很少有这么一件事情,能够得到网友的一致认同,观点出奇的一致!
这次、总不会有人说邹某某做的没错吧?如果真的是如此、那只能说你比邹某某更可怕!作为一个成年人、还是一个拥有几千身家的富人,言行如此粗鄙、眼界如此之低,实在是令人不齿!
有一说一、徽州宴这次还能从头再来,在座的你我都有责任!都说企业员工的精神就可以反映企业的真实风貌,那更别说,作为老板娘了!邹某某,这次你该为你的恶行付出代价!
看到这里,说明你认真了,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见解,共同探讨!
2. 宋大嘴实名举报林生斌逃税?
几个垃圾眼红别人的赔偿款想分一杯羹无果,雇佣刷手铺天盖地刷屏蛊惑广大网民参与他们的阴谋,这几个人藐视国家公安机关办案能力,造谣生事等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不要上当
3. 蚌埠市的徽州宴还能干下去吗?
难说啊,我最近看到很多自媒体相继暴露这个饭店的了,越来越多,故事也由一件小事发展成了一件大事
通报称:2021年7月2日13时许,蚌埠一小区居民邹某某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绳),在楼道口处犬只突然窜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某因此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随后邹某某携犬回家,邵某某则报警称女儿被狗咬了。
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期间邹某某用语言威胁、恐吓邵某某,声称“狗比人值钱”,被民警当场制止。
经调查后双方均被拘留,后来网友们的情绪一个比一个高涨 ,甚至开始人肉这家酒店,都说这家店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热心的网友专门查了交税详情,说是二人交税不合理,他们如果交税的怎么可能赚取千万
然后大多网友推测这老板背后是不是有什么人物罩着他们让他们可以这样,还有网友查到关于之前的车祸事件
说是老板娘之前就是因为开车撞死过人 然后用钱平下来的,这件事的真伪性我们不得而知 ,但就此事而言这件事会遭到如此强烈的反响必然是遭到了众怒
果然,人狂自有天收。该女人歇斯底里发了一顿脾气,随后被拘留,随后,自家饭店成了网红打卡地,火了!人们纷纷前来看看这个徽州宴的庐山真面目,有多豪横,有多厉害
其实我们也应该从当中学到道理,做人还是不要太孤傲
4. 都美竹林生斌徽州宴事件为什么都会涉及税务问题?
7月18日晚间,小姐姐都美竹又发声了,在大段累述以后,最精彩的永远只在后面:十年赚了二三十个亿!
有些网友戏称:你这不是间接捶他税务问题吗?再委婉一些我就看不懂了。
作为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普通老百姓“打酱油”的经济行为需要多少人一辈子的前赴后继才能赚到天价演员们一次的收入,只要真正发挥税收调节分配关系的职能:高收入者高纳税,你爱赚多少赚多少!
前有“林生斌”被名嘴宋祖德举报开设的网店偷税、漏税,涉及金额上亿;
再有徽州宴上千万营业额,年纳税仅有3千余元;
现有都美竹再次捶爆演员惊天收入,为什么每一次网红事件都会追及其税务问题,其中的缘由值得我们思考一番。
一、税收压力:增值税的13%、9%、6%(这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附加税,印花税(根据合同性质,税率不一),企业所得税的25%(高新是15%,小微10%),如果想转化为个人所得还须另外缴纳20%......
从以上各种税费不难发现企业对于税收的压力依旧存在,但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的任务不仅在于税收,更在于保证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所以制度不应成为某些人打击公司经营积极性的手段,而应是规范不规则现象的利器,否则经济秩序陷入停滞,人民深度贫困,也就谈不上国家的繁荣昌盛。
所以“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无论在哪一次的“五年规划中”,都是刺激经济的常规武器,甚至有些时候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摸索会默认一些“灰色地带”的出现,就像前几年的网络金融,若不是导致社会矛盾过于集中,也不会取缔。
二、成本即利润:当一家小企业将营业额转化为利润,不仅需要经历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国家的强制征收,还需要支出社保、公积金等员工的劳务补偿,但无论哪一项,对于企业负责人而言,钱都花出去了。
所以企业为了获得可观的回报,必然会想尽各种办法 —— 合理避税、灵活用工等合法手段也就应运而生。
比如增值税,原则上是在货物流转过程中对增值部分缴纳的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在日常交易中,很多时候开不开票成为商品价格是否调节的标准 —— 开票,价格就高些,不开票,价格就可以优惠一些。
因为一旦开票,就面对税款的缴纳,不仅如此,还需要找相对专业的人员处理会计的日常事务,这又将是企业的一笔支出。
如此无论是对利润的渴望,又或者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投机取巧的心态也就出现了。
三、隐性支出:记得有一次与老板去要账,当我们说明来意时,对方老总也很干脆,更可以说赤裸裸,“20万!拿20万来,这笔款项我给你结清。”
有些人跳出来,义正严词地说,“这是索贿,可以去告他。”
可这种入不得账的支出,在经济活动的交流中,每天以不同的方式上演着,你难道不给?可给过了,你难道真的敢入账?给监察机关落下口实。
综上所述:个人主观的投机取巧,政策制度的有力规范,又或者生活交流中的不得已……都会让企业的账看起来不那么的“真”,也为搜集证据提供了最滋润的土壤。
而若不从经济上给予威胁,只是道德上的谴责,随着时间的流逝,又会有几人真的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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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生斌偷税举报被受理,要花几千万弄死别人孩子的饭店老板娘触犯刑事责任了吗?
三张图得出答案!
真的有必要严查,看看这个嚣张跋扈的女老板娘是否有“涉黑、涉恶”背景!竟然胆敢当着警察的面,直接威胁恐吓他人!
初步的处理结果为:双方均被行政拘留,遛狗恶女子邹某某殴打他人、言语恐吓威胁他人的违法行为已被坐实,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小孩的母亲因为与邹某某动手,也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这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当我看到这份通告的时候,不禁心里面产生了一个疑问:“保护自己的孩子,怎么也受到了处罚?就算动手,这不应该是属于正当防卫吗?”
随后,警方也是做出了解释,网络上流传最为广泛的一则视频是“第二段”、先前还有一段视频,也就是第一段两人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视频当中介绍说:邵某某的孩子受到惊吓之后,随即就与邹某某开始了激烈的肢体冲突,这才是处罚她的原因!
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好奇、很想请教一下某某:“如果是你家的孩子遇到没有拴绳的狗,受到了严重的惊吓,你会怎么做?能不能给个正确的示范啊?”
果然有钱人底气就是足、如果没有背景,敢当着警察的面说:“敢动我的狗就给你孩子刺死!”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恐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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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主观的意愿非常的恶劣。而且对于伤害对象是有着明确的提及,虽然没有开展具体的行动,但是属于威胁他人生命、对他人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小孩子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这很显然就是构成犯罪!
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应该是符合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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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其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等
从目前的事态情况来看,该名女子无礼在先,还殴打他人,这也就太过于随意了;尤其是第二条、徽州宴的女老板娘用金钱来侮辱对方、践踏对方人格;并且还恐吓小孩,扬言要剥夺他人生命,这种情节实在过于恶劣!
最可以判定为性质恶劣的,就当属上面的这张图!事发现场是由公安干警在场,该名女子仍然态度强硬,且誓不摆休。现场视频内容上传到网络上之后,又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反响,情节当属恶劣。
遛狗新规早就出来了应该是早在5月1号之前,有关于遛狗与拴绳这一问题,就做了立法层面的限定!法律都已经明确的提及“遛狗不栓绳是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该名女子依然是置若罔闻、“顶风作案”,罪行应当加重!
可能有人会说“遛狗不栓绳是做了立法层面的规定,但还是有人不知道啊!这样能不能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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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近些时日,经常就有不拴绳的狗伤人的情况发生,难道这些无德的狗主人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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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难怪了!因为总有这么一些人,不懂得什么叫做“道德、廉耻”,总会做出这么一些违反社会公序良知的事情。
徽州宴可真的是火了一把!各地的主播都在纷纷赶到现场去进行直播,可见其热度到底是有多高,能够让外省的主播也能够驱车千里赶到,看来、邹某某这次真的要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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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徽州宴这次还能从头再来,在座的你我都有责任!都说企业员工的精神就可以反映企业的真实风貌,那更别说,作为老板娘了!邹某某,这次你该为你的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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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2021年7月2日13时许,蚌埠一小区居民邹某某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绳),在楼道口处犬只突然窜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某因此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随后邹某某携犬回家,邵某某则报警称女儿被狗咬了。
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期间邹某某用语言威胁、恐吓邵某某,声称“狗比人值钱”,被民警当场制止。
经调查后双方均被拘留,后来网友们的情绪一个比一个高涨 ,甚至开始人肉这家酒店,都说这家店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热心的网友专门查了交税详情,说是二人交税不合理,他们如果交税的怎么可能赚取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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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晚间,小姐姐都美竹又发声了,在大段累述以后,最精彩的永远只在后面:十年赚了二三十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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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林生斌”被名嘴宋祖德举报开设的网店偷税、漏税,涉及金额上亿;
再有徽州宴上千万营业额,年纳税仅有3千余元;
现有都美竹再次捶爆演员惊天收入,为什么每一次网红事件都会追及其税务问题,其中的缘由值得我们思考一番。
一、税收压力:增值税的13%、9%、6%(这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附加税,印花税(根据合同性质,税率不一),企业所得税的25%(高新是15%,小微10%),如果想转化为个人所得还须另外缴纳20%......
从以上各种税费不难发现企业对于税收的压力依旧存在,但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的任务不仅在于税收,更在于保证就业,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所以制度不应成为某些人打击公司经营积极性的手段,而应是规范不规则现象的利器,否则经济秩序陷入停滞,人民深度贫困,也就谈不上国家的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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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本即利润:当一家小企业将营业额转化为利润,不仅需要经历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国家的强制征收,还需要支出社保、公积金等员工的劳务补偿,但无论哪一项,对于企业负责人而言,钱都花出去了。
所以企业为了获得可观的回报,必然会想尽各种办法 —— 合理避税、灵活用工等合法手段也就应运而生。
比如增值税,原则上是在货物流转过程中对增值部分缴纳的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在日常交易中,很多时候开不开票成为商品价格是否调节的标准 —— 开票,价格就高些,不开票,价格就可以优惠一些。
因为一旦开票,就面对税款的缴纳,不仅如此,还需要找相对专业的人员处理会计的日常事务,这又将是企业的一笔支出。
如此无论是对利润的渴望,又或者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投机取巧的心态也就出现了。
三、隐性支出:记得有一次与老板去要账,当我们说明来意时,对方老总也很干脆,更可以说赤裸裸,“20万!拿20万来,这笔款项我给你结清。”
有些人跳出来,义正严词地说,“这是索贿,可以去告他。”
可这种入不得账的支出,在经济活动的交流中,每天以不同的方式上演着,你难道不给?可给过了,你难道真的敢入账?给监察机关落下口实。
综上所述:个人主观的投机取巧,政策制度的有力规范,又或者生活交流中的不得已……都会让企业的账看起来不那么的“真”,也为搜集证据提供了最滋润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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